Pages

Sunday, January 30, 2011

《庆春节闹元宵》摄影比赛

成邦江顺兴公会慈云阁
辛卯年 ( 2011年 ) 庆春节闹元宵筹委会主办
《庆春节闹元宵》摄影比赛
比赛细则


1. 比赛公开予斯木省摄影爱好者参加。
2. 参赛者只能拍摄2011年度本会《庆春节闹元宵》盛会期间(即日起至正月十五)的活动与情景。
3. 可以使用数码相机或胶片拍摄。唯参赛作平品必须附上未经过任何后期处理之原始图像或底片。未遵照规定者将取消参赛资格。
4. 参赛照片一律采用8R(8”X12”)规格。
5. 参赛照片数量不限,唯每名参赛者仅可获得一个奖项。
6. 所有参赛作品和数码原件全归主办当局所有。成邦江顺兴公会拥有使用所有参赛照片的权利而无需付费予参赛者。
7. 参赛者须在照片背面写上姓名、身份证号码、联络号码及通讯地址,主办当局有权拒绝未填写清楚个人资料之参赛作品。
8. 评分标准将根据取景角度,照片清晰度,技巧和表达内容为准。唯评审员可在不说明情况下修改评分标准。
9. 主办当局将邀请摄影界知名人士担任评审。评审的决定为最后决定,任何投诉将不受理。
10. 参赛作品仅可在锐化,色彩和对比做出调整。严禁合成或移花接木,一旦发现将被取消参赛资格。
11. 参赛作品连同储存有参赛照片JPG档磁碟片最迟须在2011年2月28日下午4时前呈交主办当局,逾期恕不受理。比赛成绩与颁奖日起将另行公布。
12. 收件处:慈云阁底层之成邦江顺兴公会办事处李小姐(013-826997)。
13. 比赛奖励:冠军:现金RM400.00 + 奖状
亚军:现金RM300.00 + 奖状
季军:现金RM200.00 + 奖状
殿军:现金RM150.00 + 奖状
安慰奖:现金 RM100.00 + 奖状(4份)
14. 本细则如有未尽事宜,可由主办单位随时修正之。

No comments:

Post a Commen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