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下为比赛细则:
1.
比赛公开予斯木省摄影爱好者参加。
2.
比赛题材:参赛者只能拍摄2015年度本会《庆春节闹元宵》盛会期间(即日起至正月十五)的人文现象,谢绝以烟花为主题。
3.
可以使用数码相机或胶片拍摄。唯参赛作平品必须附上未经过任何后期处理之原始图像或底片。未遵照规定者将取消参赛资格。
4.
参赛照片一律采用8R(8”X 12”)规格。
5.
每人参赛照片数量不限。
6.
所有参赛作品和数码原件全归主办当局所有。成邦江顺兴公会拥有使用所有参赛照片的权利而无需付费予参赛者。
7.
参赛者须在照片背面写上姓名、身份证号码、联络号码及通讯地址,主办当局有权拒绝未填写清楚个人资料之参赛作品。
8.
评分标准将根据取景角度,照片清晰度,技巧和表达内容为准。唯评审员可在不说明情况下修改评分标准。
9.
主办当局将邀请摄影界知名人士担任评审。评审的决定为最后决定,任何投诉将不受理。
10.
参赛作品仅可在锐化,色彩和对比做出调整。严禁合成或移花接木,一旦发现将被取消参赛资格。
11.
参赛作品连同储存有参赛照片JPG档磁碟片最迟须在2015年3月15日下午4时前呈交主办当局,逾期恕不受理。比赛成绩与颁奖日起将另行公布。
12.
收件处:慈云阁底层之成邦江顺兴公会办事处聂小姐(0135790339)。
13.
比赛奖励:冠军:现金RM400.00 + 奖状;亚军:现金RM300.00
+ 奖状;季军:现金RM200.00
+ 奖状;殿军:现金RM150.00
+ 奖状;佳作奖:现金
RM100.00 + 奖状(4份)
14.
本细则如有未尽事宜,可由主办单位随时修正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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